一、申请对象:
1、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三、申请资料:
1、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及带动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 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高校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联系电话:0359-26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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