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内容
公益性岗位
享受对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农村户口:通过助学贷款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户口:①父母双方均为国有或集体企业,并与之解除协议(劳动合同书)的高校毕业生;②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的高校毕业生;③家庭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④残疾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
1.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2.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
执行标准: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的2/3。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申请条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电话:0359-2222571
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执行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的2/3。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申请条件: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电话:0359-2222571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执行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的2/3。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申请条件: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联系电话:0359-2222571
青年就业见习
青年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见习人员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青年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申请就业见习需提供资料
(1)《山西省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2)一寸红底照片三张;(3)身份证;(4)学历证书;(5)报到证;
享受期限:一年。
联系电话:0359-2611287
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由民政部门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文件。
执行标准:按每人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所需材料:困难人员的身份证明(分别为享受低保的证明、贫困及残疾人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特困证明、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请流程:毕业生可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自愿向所属学校申请,由各学校统一代毕业生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
联系电话:0359-2611609
温馨提示:所有申请求职补贴的学生必须提供以本人名字办理的工商银行账号并按要求填写在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相应栏目。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要求,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联系电话:0359-2223941
高校毕业生经营场地租赁补贴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要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培训即“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为期3天,可以帮助你产生和梳理企业想法,提供创业机会,找到最适合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培训为期7天,可以激发你的创业意识,使你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指导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等,使你在短时间内成为企业老板。
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为期3年、3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各高校积极参与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西选拔赛暨2022年山西省星火项目大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指导、产品技术研发等资源对接平台,为全国创业创新大赛,省、市星火项目大赛选拔优秀参赛项目并积极推荐,为我市创业创新工作提供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电话:0359-2223941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是由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国家人社法规指导下,以人事档案为基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
●免费服务内容
⊙办理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转递手续;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办理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手续;
⊙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加工作时间确定手续;
⊙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辖区内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职称认定、职称申报
已办理档案托管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均可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办理程序:每年的职称申报期间内持相关材料到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后按其专业系列分别报各初、中级或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内容如实填写。如用人单位属运城市区的非公有制单位,主管部门应由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部盖章。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东东街体育馆一层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档案管理部收,0359-2611308。
温馨提示:每年都有毕业生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这会给毕业生在以后的改派或其他事项中带来很多隐患。所以,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应及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联系电话:0359-26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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